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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辉理事长应邀解读刚出台的《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
来源: 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   作者:    |   时间: 2019-11-25

编者按

11月14-16日,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办的“2019年中南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年会暨产业发展研讨会”在开封举行。本次会议是在教育部国际司、职成司、河南省教育厅支持指导下召开的。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任杜柯伟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约150名来自中国及非洲有关国家政府部门、高校、国际组织和企业以及联盟理事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代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代表《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研究起草组,应邀在大会上作关于《指南》的解读。

2019年9月26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向社会发布中国第一份为高校境外办学提供专业化指导的文件——《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与此同时,发布经有关部门审定的“新闻通稿”和“答记者问”。同日,教育部网站发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首次发布”的新闻通稿。《指南》发布后,社会关注度高,反映良好。

2018年2月,教育部国际司发文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开展高校境外办学课题研究,要求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接到任务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学会分支机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具体承担这项任务。在教育部指导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领导下,研究起草团队历时一年半做了大量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全国十几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分高校、部分境外办学者和境外合作者的意见;根据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反馈意见,研究起草组对《指南》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9月完成定稿。

《指南》下载地址:

地址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会活动/学会咨询

http://www.hie.edu.cn/news_12577/20190926/t20190926_994231.shtml

地址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信息速递/境外办学专栏

http://cfcrsorg.xmu.edu.cn/Info.aspx?n_id=00XW1909271833577880


关于《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的解读

林金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
2019年11月15日
 
尊敬的杜柯伟主任,各位代表,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很高兴来到历史文化名城开封,出席由中国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办的“2019年中南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年会暨产业发展研讨会”。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我代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代表《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研究起草组,向本次会议作关于《指南》的解读。

我的解读分四个部分:一、《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编制发布的背景。二、中国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的发展情况。三、《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的主要内容。四、下一步工作的基本考虑。

一、《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编制发布的背景

(一)发布

2019年9月26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向社会发布中国第一份为高校境外办学提供专业化指导的文件——《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与此同时,发布经有关部门审定的“新闻通稿”和“答记者问”。同日,教育部网站发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首次发布”的新闻通稿。



《指南》发布后,社会关注度高,反映良好。

人民网、中国教育在线、光明网等几十家主流媒体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纷纷转载,三天内浏览量超过100万。《光明日报》还用整版的篇幅,发表相关理论文章,并对高校境外办学的典型案例进行介绍。

了解到的情况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境外办学一线的人员对《指南》的反映良好。反馈回来的情况集中在:各方认为,《指南》发布得很及时,体现了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为高校境外办学提供了实操层面的技术指导。

(二)《指南》研究编制的背景

1.高校对境外办学专业化指导的呼声日益强烈。

在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高校科学谋划境外办学的需求日益迫切;境外办学活动日益增多,得到专业化指导的需求也日益迫切。

2.符合“放管服”的改革要求。

《指南》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体现了行业协会在政策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符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总要求,是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境外办学管理的机制化创新。

3.研究起草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进行。

(1)2018年2月,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发文,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开展高校境外办学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学会分支机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具体承担这项任务。研究编制工作历时一年半,研究编制团队的调研足迹遍布全国十几个省份,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汇报会数十次,形成调研文字60多万字。

(3)《指南》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全国十几个省份教育厅(教委)、部分高校、部分境外办学者和境外合作者的意见,形成《指南》(送审稿)。

(4)《指南》送审稿:根据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定稿。
二、中国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的发展情况
(一)目前高校境外办学发展情况是好的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高校在境外设立和举办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共128个,覆盖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4所高校。

相关资料表明,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国高校境外办学为其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日趋旺盛,主动向我国政府和高校提出境外办学邀请的也不在少数。

高校境外办学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提升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同时,这种办学活动在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方面,尤其是在深化国内教育改革,推进我国高校国际化建设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下一步我们要采取一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


 

2018年3月16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我们的方针历来是“请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我们和一些国家合作已经在中国办了一批教育机构。经中国教育部批准,我们已经办了2600多个办学机构和项目,其中1324所是本科以上学历层次(2018年6月19日前的数据)。……“走出去”,我们这些年也加大了步伐,现在我们在国外合办了一批教育机构,发展情况也是好的,下一步我们要采取一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

(三)取消行政审批的高校境外办学需要专业化指导

1.2002年12月,教育部下发《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5号),为高校境外办学提供政策规章依据,明确了“积极探索,稳步发展,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等办学原则,以及办学方向、办学形式及层次、审批权限及程序、颁发证书、监督和管理等内容。

2.2015年5月,国务院取消由教育部负责实施的本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境外办学审批权;10月取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的高校赴境外举办专科教育或非学历高等教育审批权;11月,教育部发文废止《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

这标志着,国家对高校境外办学由行政审批的直接管理转向政策指导的间接管理。

(四)间接管理的基本取向:“鼓励和规范”,加强宏观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要研究修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研制鼓励和规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工作的意见。


 
三、《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
指南包括总则、可行性分析、筹备建设、教育教学、组织管理、附则等六章,共七十二条。从招生与学籍、教学与科研、教师与学生、教学质量评估、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跨文化管理、风险管理、协议与章程签署、办学场地选择、培养方案制定和报备及办学地许可手续办理等具体环节,对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提供实操层面的技术指导。

 

(二)《指南》明确了高校境外办学的政策界限

《指南》第一条开宗明义:“本指南所称境外办学,指中国高等学校独立或者与境外政府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并为所在地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在境外举办以境外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或者采用其他形式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教学活动。”

这就是说:1.高校境外办学的办学主体是中国高等学校(境外办学者)和境外政府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并为所在地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境外合作者)。2.高校境外办学的模式有独立与合作两种;即使是独立,也是相对的,如与政府的合作。3.高校境外办学的地点是境外。4.高校境外办学以境外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目前情况下可以招收中国公民,但须以境外公民为主。5.本指南所指的高校境外办学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教学活动;考虑到一些境外办学可能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指南》在附则特别指出,非学历高等教育境外办学可参照本指南。

(三)《指南》明确了高校境外办学的基本定位

《指南》第四条明确:“高校境外办学是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属于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力范围。”

(四)《指南》提出了高校境外办学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高校境外办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扩大开放、平等互利、育人为本、质量为先、防控风险、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兼顾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服务于中外教育合作与人文交流, 服务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高校境外办学的总体要求是:1.强调质量和效益:在深度谋划的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高水平境外办学活动,加强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使境外办学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管理高效、质量过硬、效益显著。2.强调关键在人:建设水平高、能胜任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其教书育人能力、跨文化沟通与管理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3.强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并合理配置办学资源,打造现代化的境外办学治理体系和办学模式。

(五)《指南》提出实操层面的业务指导,旨在保障高校境外办学“走得出、留得住、办得好”

1.可行性分析方面。就如何从拟办学所在地的教育需求、办学者和合作者的办学能力、办学环境进行顶层设计提出指导意见。

2.筹备建设方面。从办学协议与章程的草拟和签署、办学场所的标准和选择、培养方案的设计、报备和办学所在地的办学许可办理等提出专业指导,尤其是对筹建文件基本法律要件提出具体指导。

3.教育教学方面。从招生与学籍管理、教学与科研活动组织和管理、师资选聘与培养、学生管理等提出专业指导。尤其是对教学质量标准和学历学位授予标准的制定提出指导意见,强调切实维护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形象和声誉。

《指南》强调,建立健全自我评估机制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特别提出,从境外办学伊始,就应准备接受中国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

4.组织管理方面。从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跨文化管理等提出专业指导。如对组建境外办学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对法人资格注册的指导,对办学经费筹措的指导,对财务决策、运营、监督、评价的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

《指南》强调境外办学的风险防控,对加强风险管理进行指导,指出应制定应对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防范所在地政治军事危机、双边关系重大变化、自然灾害、师生安全事故等风险;建立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设立应急联系机构,及时应对和处理重大事件;做好防范化解重大财务风险预案,重点防控财务风险,划好不发生系统性财务风险的底线;聘请当地法律服务机构律师或者组建法务团队,处理诉讼、合同、资产追偿、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管理等法律事务,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控投资失败、强制关停、转让移交以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的基本考虑
关于《指南》发布后的工作,请大家关注网站上的“答记者问”。《指南》发布了,研究起草组没有解散。

本次发布的《指南》,标题上加了“试行”“2019年版”字眼,主要出于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高校境外办学实践充满创新性和不确定性,高校需要根据办学实际,自主探索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办学模式。《指南》旨在提供框架性的业务指导,先期囿于办学实践较少,《指南》具有试行探索的特点。在教育部的指导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根据相关国家高等教育准入政策及办学特点,已经完成了意大利、泰国、斯里兰卡三个国家的“国别指南”,将根据统一部署择机发布,并将逐步扩展到尽可能多的办学目的国。

二是,近年来,高校境外办学发展速度和情况变化较快。《指南》要主动适应境外办学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做法,从高校办学实践中不断汲取和提炼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与时俱进地加以丰富和完善,保证实用性和针对性。为此,《指南》的编制发布将是一项长期性常规工作,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根据需要定期予以更新和调整。

《指南》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我想借此机会,代表《指南》研究起草组,再次向研究起草团队的领导和专家,向参与各种座谈会、研讨会、汇报会、征求意见会的领导和专家,向为研究起草工作提供各种支持、帮助和保障的各方人士,向关心《指南》的所有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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