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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Center of Research on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Xiamen University,CRCFCRS,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是中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机构。

 


时任教育部国际司司长张秀琴为中心成立发来贺信

 

2010年3月19日,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前夕,中心在教育部的直接支持和指导下应运而生。时任教育部国际司司长张秀琴专门发来贺信,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徐永吉率国际司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相关负责人一行6人专程出席中心成立典礼,为中心揭牌。

中心原称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2013年1月28日,经批准更名为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徐永吉一行专程出席中心成立典礼,为中心揭牌

 


中心成立典礼暨揭牌仪式合影

 

2013年3月15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正式落户本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接到的批文指出:中心是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要对该中心加强领导和建设,在人员编制、科研经费和条件等方面加以保障。教育部要求把中心打造成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智库,当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参谋助手



2013年4月,时任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生建学率国际司办学处领导专程来中心调研中外合作办学研究情况

 

2013年9月5日,教育部在办公楼北楼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指出: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询平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在咨政育人、服务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9年1月,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徐永吉率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政策规划处、港澳台办相关负责人专程来中心调研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研究等情况

 

中心秉承学术为本、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宗旨,开展以下工作:

1. 以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需求为导向,参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研制,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2. 首倡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新学科,进行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每年招收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

3. 接受委托,承接课题,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提供规划研制以及其他专项研究。

4. 教育部国际司为会议支持机构,中心发起、牵头并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截至2019年6月已举办10届。年会是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峰会,在国内外具有广泛深入的影响。

5.开展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与管理培训,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

6.与主流媒体合作,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推动形成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健康的主流话语体系。

中心内设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室、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研究室、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研究室、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与教学研究室、跨境教育研究室。中心创办人林金辉教授担任中心主任。

中心设学术委员会和国际顾问委员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思政司、学生司原司长,中国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瞿振元教授担任国际顾问委员会主席,教育部相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部分省教育厅领导、部分大学校长以及国外著名的跨境教育研究专家共21人组成国际顾问委员会。

中心依托厦门大学教育学一级学科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比较教育学、教育史等多个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以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优势。厦门大学在中国最早成立以高等教育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其高等教育学学科是全国高等教育学学科中最早的博士点、国家级重点学科点、国家级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流动站;厦门大学经济学、国际法、管理学等学科全国领先。

中心与香港大学教育学院、香港大学华正中国教育研究中心、加拿大多伦多安大略教育学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跨境教育研究中心等20多家世界著名教育研究机构进行富有成效的学术交流合作;截至2019年,已和美、加、英、法、德、意、葡、日、韩、以、印、芬、荷、俄、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几十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是国务院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法规原则。目前,我国教育涉外办学有十几种基本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高于部门规章的国务院法规规范的办学形式,是我国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最深层次、也是最深入的表现形式。截至2019年9月19日,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共有2463家,其中,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占总数的9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规模大约60万人,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大约55万人,已经毕业的学生超过200万人。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0年)》,把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作为重点部署的战略任务。作为扩大教育对外开放重要战略支撑的中外合作办学,将在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中心将继续秉承学术为本、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宗旨,以服务国家中外合作办学重大政策需求和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为己任,在国家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中发挥应有的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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