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简 介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原称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是中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2013年1月28日,由于中心合作交流范围扩大和教育部拟设研究基地,经厦门大学批准改名;2013年3月15日,经教育部领导批准,中心成为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2013年9月5日,教育部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指出:“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询平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在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11月10日,中心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学术为本,咨政育人,服务社会”,是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办中心的宗旨,是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社会责任和应有担当。围绕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本中心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夯实学术基础,打造固本工程。落实到具体研究工作中,就是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并重的学术方向。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基本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同时,以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需求为导向开展应用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级重点课题以及一系列部省级重大、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获得政府重要奖项;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中外合作办学学术专著10余部,在SSCI/CSSCI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邀请许多国际著名跨境教育研究专家如Phillip G. Altbach、Ruth Hayhoe等来访、讲学,不少教师主动“走出去”,出席跨境教育国际学术活动;先后与香港大学教育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安大略教育学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跨境教育研究中心等20多家世界著名教育研究机构进行富有成效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截至目前已和美、加、英、法、德、意、葡、日、韩、以、印、芬、荷、俄、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几十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二是提供咨询报告和信息服务,服务政府决策,打造国家智库。教育部国际司领导专程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调研时指出,中心要致力于打造国家级“智库”,当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参谋”和“助手”。中心参与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一系列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研究制定,例如,参与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研究制定,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修订;发起、牵头并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每年一届的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第三届和第七届年会组委会还先后承办了教育部召开的以及教育部与中组部联合召开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座谈会;参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评议工作和评估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教育部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工作和政策法规部门的研究工作,以及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委员会工作;承担教育部及其国际司委托研究项目和临时应急项目,报送专项研究报告;编辑内参《中外合作办学月报》84期,每期约8万字,直送教育部及其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参与或负责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调研、考察、教育部代表团出访等相关活动,等等。
三是培养专门人才和实践人才,开展教育教学,提供人才支撑。厦门大学从2005年开始招收高等教育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方向研究生。中心成立后,加大招收研究生的力度,招生专业增加,招生人数大幅度上升,为全国输送了不少中外合作办学高层次专门人才,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实践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每年面向国内(含港澳台)招收高等教育学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比较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含教育学博士学位(Ph.D.)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常年招收留学生;常年招收博士后;接收中外合作办学研究方向高级访问学者;接受世界知名大学跨境教育研究领域博士生访学计划;招收高等教育学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比较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方向、中外课程比较与合作研究方向硕士生。
四是建设数据平台和服务团队,开展咨询培训,服务办学实践。建设全国和省级、区域中外合作办学数据库,为相关省份和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研制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规划;为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中外合作办学者(机构和项目)、高校及其他相关教育机构国际合作交流部门管理人员、高校相关院系管理人员为对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培训工作;接受委托,承接课题,为地方政府和学校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开展专项研究;统计表明,许多一线管理者和教师受益于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平台;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从筹备到成立,同样凝聚了一批有志于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事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五是增强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广开宣传渠道,引导社会舆论。中外合作办学社会关注度高,社会舆论多元复杂。普及中外合作办学常识,扭转不良舆论导向,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健康主流话语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是中心成立之初就确定的重要工作之一。七年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了本中心6篇理论文章,第一时间发布了中心出版的国内第一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年)》;《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新华网、《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政协报》《世界教育信息》《凤凰周刊》等众多主流媒体频繁采访中心成员,为澄清大众对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些模糊认识,为中外合作办学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提质增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主动与媒体打交道,及时让一些记者首先认识中外合作办学,培养他们对中外合作办学的了解和感情,对引导者先做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和平台,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社会舆论的引导工作,例如,中心微信公众号关注者达数千人,有的微信文章阅读量达9000多人,阅读量达六七千的也不少,作为学术型公众号,这么高的阅读量是少见的,中心网站的阅读量也一直居高不下。公众号和网站文章被转载、引用率也很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网也转载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的文章。
《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理论支撑”、“健全决策机制”。《意见》说:“加强理论支撑。完善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布局,加强国际问题研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开展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研究。支持大学智库合作。健全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发展数据统计和发布机制。建立教育对外开放专家咨询组织,建设研究数据平台,健全决策机制。”《意见》字数不多,对理论研究花了这么多的笔墨,的确来之不易。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在这个好政策的感召下,必将更加努力工作,勇于担当。
2016年10月16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专程来到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视察、调研厦门大学教育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他在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厦门大学教育学一流学科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思路时,充分肯定了厦门大学教育学科取得的发展成果,并欣然命笔题词:“努力把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研究机构和国家级智库”,并希望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进一步为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做出更大贡献。
作为厦门大学教育学科的“三大亮点之一”(引自著名教育家潘懋元在教育部国际司领导调研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时的讲话),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必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牢记陈宝生部长的嘱托,继续围绕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创新科研机制、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效益,为厦门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教育学世界一流学科添砖加瓦,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数据截至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