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筹备简报(四)
大会组委会按
教育部在《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教育对外开放的目标任务是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服务国家战略优先领域。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途径之一。截至2019年5月5日,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2426家。
在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的新形势下,在广东这个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地方,年会时间由往届的下半年提前到招生季的6月,在教育部国际司的支持下,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广东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以下简称研究分会)、暨南大学共同举办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对于引导社会舆论形成积极健康中外合作办学主流话语体系,对于拓展中外合作办学者、校长以及专家学者与政府的对话平台,对于促进办学经验交流、服务政府决策,推动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一、组织
教育部国际司为会议支持机构的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以下简称年会),由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联合海南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等共同主办,每年一届,至今九届。
第十届年会支持机构:教育部国际司,主办: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广东省教育厅、研究分会,承办:暨南大学。
年会组委会:1.名誉主任:潘懋元(著名教育家;厦门大学原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组原召集人,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2.主任:杨斌(厦门大学副校长)、朱超华(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宏(暨南大学副校长);3.副主任:林金辉(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分会理事长)、李金俊(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处长);4.执行主任:陈娟(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蒲若茜(暨南大学国际处处长);5.秘书长:蒲若茜(兼)。
本届年会将于2019年6月24日-26日在广州如期举行。目前,筹备工作全面、高效、有序推进。
二、主题
主题: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
主要分专题:1.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的落实机制;2.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3.《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框架下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需求和学校战略规划;4.中外合作办学助推“双一流”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监管和治理(准入、评估、退出;内部治理);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课程教学与师资建设改革;7.中外合作办学区域发展新模式、新格局(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贸区及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等“四点一线一面”);8.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支持政策和规范管理。
三、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局之年,是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宏伟目标奠定基础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他指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年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专业方向;服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服务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
四、代表
1. 教育部国际司领导,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领导,《人民日报》等单位领导将出席本届年会。
2. 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一批大学校长、书记,学校国际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国际学院院长、书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教师,以及专家学者等出席。邀请其中20位左右作大会报告;代表还可分别在4个平行分论坛进行交流、互动。
3.“遴选制”确定年会代表
按历届年会惯例,年会提前2个月截止报名,已于4月25日23:59关闭报名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不接受任何现场注册。代表凭《代表证》过安检门接受安检进会场。
代表资格确认实行“门槛准入、总量控制”的遴选制度。4月底,大会组委会已经对报名者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并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中按照规模控制原则和相关规则进行遴选,确定了代表名单。
本届年会代表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涵盖了有中外合作办学的省份(目前有中外合作办学的省份为28个)。5月5日-6日,《正式邀请函》将由暨南大学陆续通过电子邮件并邮局挂号纸质信函发出。
由于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所限,不少报名者未能受邀,大会组委会深表歉意!
五、信息
1. 报名者可凭预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年会网站查询是否获得代表资格。年会网站:http://cfcrsorg.xmu.edu.cn。
2.联络处:(1)厦门大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C信箱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邮编:361005;联系人:蔡菁菁;电话:0592-2521599(办),189 6513 5029(手机);电子邮箱:msc@xmu.edu.cn。(2)暨南大学。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国际处,邮编:510632;联系人:郭宁,黄碧莹;电话:020-85221892(办),132 4917 6369(郭),150 1329 9908(黄);电子邮件:oiec@jnu.edu.cn。
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组委会
2019年5月5日
年会更详细信息将通过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微信公众号陆续推送。请扫下方2个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