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组委会按
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联合广东省教育厅、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主办,暨南大学承办。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专业方向,服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描绘的总体规划和宏伟蓝图,以及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新政策和新要求,聚焦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
教育部及其国际司领导将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在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的新形势下,在广东这个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地方举办本届年会,为政府、中外合作办学者、校长以及专家学者提供高端、深度的对话平台,促进经验交流、规律探索和实质合作,服务政府决策、指导办学实践、培养人才队伍、引导社会舆论,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邀请函(预通知)
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2019年6月24日-26日,广州
◇ 会议支持机构: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主办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广东省教育厅、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
◇承办机构:暨南大学。
◇时间、地点:2019年6月24日-26日(24日报到,26日下午离会)。广东省广州市。
◇主题: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
主要分专题
1.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的落实机制
2.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3.《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框架下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需求和学校战略规划
4.中外合作办学助推“双一流”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
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监管和治理(准入、评估、退出;内部治理)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课程教学与师资建设改革
7.中外合作办学区域发展的新模式、新格局(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贸区及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等“四点一线一面”)
8.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的支持政策和规范管理
主题说明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局之年,是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教育现代化宏伟目标奠定基础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他指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年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专业方向,坚持服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总体规划,以及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新政策和新要求,聚焦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主题及分专题适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以及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校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者、管理者、教师等。
◇代表邀请
教育部领导、教育部国际司领导,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中国高教学会领导,《人民日报》等单位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委)领导,部分大学校长将出席本届会议。
◇ 组织委员会
1.名誉主任:潘懋元(著名教育家;厦门大学原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组原召集人,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2.主任:杨斌(厦门大学副校长)、朱超华(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宏(暨南大学副校长)
3.副主任:林金辉(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李金俊(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处长)
4.执行主任:陈娟(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蒲若茜(暨南大学国际处处长)
5.秘书长:蒲若茜(兼)
◇ 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网址http://cfcrsorg.xmu.edu.cn(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官网)。点击飘窗或“年会”栏目找到“本届年会”进入报名页面。报名窗口分“会员登录报名”“非会员注册报名”,前者直接登录后点击“进入主页”-“活动列表”;后者则直接注册报名。
重要提示
1.报名手续务必于4月25日前完成。
2.采用“遴选制”确定正式代表资格。按惯例,年会提前2个月截止报名、不接受现场注册、“门槛准入、总量控制”,请拟参会者尽早报名。5月1日前,年会组委会研究确定正式代表名单,发出《正式邀请函》(凭函报到)。往届受邀参会人数均少于报名人数,差额较大,报名者存在无法受邀参会的情况。
◇ 联络处
(一)厦门大学: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C信箱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邮编361005;2.联系人:蔡菁菁;3.电话:0592-2521599(办),189 6513 5029(手机);4.电子邮箱:msc@xmu.edu.cn;5.会议网址:http://cfcrsorg.xmu.edu.cn。
(二)暨南大学: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国际处,邮编510632;2.联系人:郭宁,黄碧莹;3.电话:020-85221892(办),132 4917 6369(郭),150 1329 9908(黄);4.电子邮件:oiec@jnu.edu.cn。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暨南大学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更多信息将通过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微信公众号陆续推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