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发声】2018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平台释放了哪些信号?
本会理事长林金辉做客人民网(图为在人民网演播间与主持人合影)
研究会秘书处按
沐着新时代浩浩春风,我们即将迎来充满希望的2019。
2018年,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以下简称本会)来说,是非凡的一年,也是难忘的一年。这一年,本会不忘初心,忠诚担当,秉持“学术立会,服务兴会,规范办会,创新强会”理念,在业已建立的理论研究、政策咨询、高端对话、人才聚集、舆论引导五大平台上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全国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健康、有序、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独特的引领作用。
春风浩浩,催人奋进。近日,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及本会主要负责人赴京汇报工作时,教育部国际司领导明确指出:“智库既要影响政策,又要影响舆论”。这是对研究基地、中心和咨询平台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具体明确要求。时代在呼唤。天上不会掉馅饼,努力奋斗才能梦想成真。我们要携起手来,继续努力,继续奋斗,做好本会提出的“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为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提供更加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专业支持和人才保障,办好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一流研究会。
本网站聚焦2018年本会平台发出的重要声音。
本网站受权,向本会广大会员、学术委员会专家、顾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国高教学会的领导和同仁,向所有关心、支持本会事业发展的领导、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致以新年最美好的祝福!
一、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教育部国际司为年会支持机构,本会参与主办。9月17-19日,烟台。主题: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同心聚力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本届年会承办的教育部两个工作会议在代表驻地同期召开:《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研讨会。
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方军在年会上发表主旨演讲
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现场
原声回放(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方军):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深入分析研究了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教育事业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教育外事战线要根据教育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深刻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实现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新作为。
方军指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新的发展形势。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要求要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其次,教育对外开放经过多年快速的发展,成就显著,迎来新的发展格局;最后,中外合作办学数量增加明显,质量提升任务艰巨,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方军强调,进一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要把握和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三个关键问题,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中外合作办学要不忘初心,切实服务教育改革,通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吸收、改造、融合,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要狠抓落实,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党建文件,研究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思想政治教育实施办法;要抓住牛鼻子,不断提升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放管服,强化质量监管,壮大专家队伍,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舆论引导等,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
教育部国际司主办,本会参与承办2017年11月6日、2018年9月18日在福州、烟台召开的两次修订工作会议。《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于2015年底启动,目前持续进行中。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现场
三、教育部国际司委托项目《高校境外办学研究》汇报会
中国高教学会主办,本会承办。9月17日,烟台。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出席听取汇报。
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听取课题汇报
原声回放(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要对高等学校境外办学进行鼓励支持和规范管理,形成“走得出、留得住、办得好”的境外办学新格局。
四、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研讨会
教育部国际司主办,本会承办。9月17日,烟台。教育部学位中心副主任林梦泉、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副处长王义出席。
教育部学位中心副主任林梦泉主持“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研讨会”
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副处长王义出席“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研讨会”并发表讲话
原声回放:研究更加严格的评估标准,进一步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认可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评估工作全覆盖。
五、教育部国际司委托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框架下香港、澳门与内地合作办学问题研究》
8月30日,教育部国际司下达任务,委托本会秘书处所在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开展研究。项目组在深圳、广州、珠海、烟台等地召开调研座谈会16场,发放问卷190份,在香港和内地访谈专家、学者和管理者52人,实地考察南沙、横琴等。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那佳、交流合作处处长李金俊参与调研。
调研组一行及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那佳实地察看港科大(广州)(暂定名)拟用地
原声回放:本次调研是大湾区建设启动以来教育部委托开展的有关港澳与内地教育合作交流的第一项调研工作,对推动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教育要先行;大湾区合作办学有特殊规律,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合作办学,大湾区内存在三种货币、三种税区、三种法律制度,具有“国内境外”的特点。处理好合作办学中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是办好大湾区合作办学这件大事的前提条件;大湾区合作办学,要依法依规。依法依规是大湾区合作办学顺利开展和办出水平的法律保障。大湾区合作办学,要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开展办学活动;大湾区合作办学,需要政策突破和实践创新。要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改革开放,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大湾区合作办学,要充分吸收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发展的成功经验,并主动适应大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和特殊性,有所创新,有所前进,为中外合作办学和国家教育现代化提供新鲜经验,为全国“四点一线一面”合作办学提供新鲜经验。
六、全国首届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推进会
本会主办。5月20-21日,成都。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出席。
全国首届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推进会现场
原声回放:加强党建工作,是做好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保证,这是由中外合作办学性质决定的。要坚定不移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党建质量。要围绕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加快培养一批优秀涉外办学管理人才;要完善体制机制,把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整体布局,建立健全党组织,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要把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中外合作办学必备条件,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查内容;要按照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应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要根据办学规模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防止“小马拉大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办学治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工作;要强化思想引领和舆论引导。
七、首期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与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
本会主办。5月20-24日,成都。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出席。研修班采用“模块加专题”的形式设计课程;既有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深度解读,又有申报、评估实务培训;既有标杆案例分析,又有办学风险防控研修。主要模块包括:综合素质模块、法规政策模块、管理实务模块、典型案例模块。本会决定,利用3年时间,完成对本会会员的“轮训”工作,实现培训全覆盖。
中国高教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康凯在开班仪式上致辞
首期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与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师生合影
原声回放(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康凯):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要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教育对外开放领域落实落地。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要在党建工作作出表率,以党建促进学术立会、服务兴会、规范办会、创新强会。
八、教育部国际司委托项目《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研究》调研座谈会
本会主办。2018年5月22日,成都。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出席。
教育部国际司委托项目《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研究》调研座谈会现场
原声回放:截至目前,全国高校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128个;其中,取消审批前经行政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为102个(机构4个、项目98个),分布在14个国家和地区。2015年,国务院根据“放管服”要求,取消了境外办学审批事项。目前,高校境外办学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政府如何对境外办学进行精准支持和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办学主体如何做好设计规划,主动作为,走稳走好,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拓“边发展,边规范”的新路,不走“先发展,再规范”的老路,体现了管理者成熟的开放姿态和强烈的责任担当。
九、本会秘书处发布微信公众号《“杂音”该休了!教育部“批准”终止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深意》
本会秘书处受权发布。目前,该公众号阅读量已接近2万。对于学术公众号,阅读量超过1千就是一件很有影响的事情了。社会的关注是对本会最好的鼓励和鞭策!
原声回放:6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教外厅函[2018]39号)下发;7月4日,教育部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本次批准终止的234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名单。短短几天,原本是教育行政部门一次正常的程序性工作,却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点赞者有,发出“杂音”的也不在少数。一些媒体歪曲事实,夸大其词,负面报道,例如,有媒体称,这是“一刀切”“动刀子”“叫停”“大规模审查”“中国出手了”“打压”“有政治原因”“砍掉”……;有媒体发问:“什么样的中外合作办学容易批”“中外合作办学前景如何”……。时值高考上榜生填报志愿,学生、家长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强烈关注,不自觉就成了这些“杂音”的“传声筒”。这些“杂音”对中外合作办学正常招生工作和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干扰,影响其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本公众号分“杂音何时了、真实情况啥样子、政策趋向:建立和完善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三部分,对本次批准中止事项作出全面系统精准的政策解读,为引导社会舆论做出了重要贡献。文章指出,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趋向之一是建立和完善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长效机制。当前,统筹处理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的基本关系,是政策制定和行政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就一个学校而言,立足校情谋划一定规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是学校国际化的战略选择。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中,适度规模是基础,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形成规模效应,发挥影响力;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创新质量成为关键;效益是目标,直接决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整体或一个学校,都是如此。……一些机构和项目存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不足,教学质量不高,学科专业能力不强,缺乏内涵式发展机制等问题,导致学生满意度低,吸引力弱,办学活动难以持续。批准终止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突显了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坚决盘活存量,淘汰更新,优化升级的政策导向。
十、首届全国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研讨会
本会主办。6月27-28日,上海。中国高教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康凯,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上海市教委国际处处长杨伟人出席。
首届全国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研讨会现场
原声回放:总体上,我国高校境外办学学科专业相对单一,政策制度亟待完善,质量保障有待加强;招生模式、学籍注册、课程设置、师资建设、信息公开、学历学位、资金筹措、资产管理、部门协调、风险管控、知识产权、法律指导、服务当地、文化适应、质量评估、准入标准、退出机制……,每做好一件事,都是新挑战,需要改革再出发的足够勇气和责任担当。发达国家境外办学的经验显示,积极探索,稳步发展,项目先行,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保证质量,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取消审批,不是放任自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精准施策鼓励支持,是政府“放管服”的职责所在。高校走出去之前,要进行市场调研,选好合作契合点,构建人才培养模式、运行管理模式、服务当地模式、公共关系模式;除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色、学科优势,还应考虑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配合企业走出去;要注意本土化问题,遵守所在国相关法律、政策,尊重其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融入当地社会,讲好中国故事。
十一、中国高教学会重点课题《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6-2017年)》
第一份《发展报告》(《人民日报》发布)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
原声回放:《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6-2017年)》立项以来,在林金辉理事长的主持下,迅速组建了精干的项目组;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体设计、合理分工和任务分解;项目组下设的各工作小组全力以赴,通过文献调研、实地访谈、问卷调查、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取得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各工作小组通力合作和信息共享,对得到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理论提升,得出了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阶段性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项目组对已有数据和资料再次进行比对和梳理,并召开专题研讨会,就研究的深入和完善达成共识。项目组将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本次报告,为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政策措施或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为积极健康的中外合作办学主流话语体系提供重要支撑,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外合作办学提供权威蓝本,并以咨询报告的形式呈报教育部作决策参考。
此前,我国第一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年)》由林金辉教授主持,于2015年底完成(共45万字);次年,由国家一级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人民日报》第一时间大篇幅发布了发展报告。
十二、中国高教学会重点课题《中外合作办学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双一流”建设》
本会主持,中国高教学会立项重点课题。已完成。
课题成果将结集出版
原声回放: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规模整体趋于平稳,内涵建设、质量提升已成为发展主旋律。从数据上看,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水平有待提高,在区域布局、办学层次、学科专业布局、外方合作高校所在国(地区)布局等方面还须顶层设计、宏观统筹、分类引导。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规模和区域布局的宏观调控;二是要从政策上分类管理重点高校和地方一般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三是要对合理引进有效利用国外教育资源进行分类指导。
十三、《中外合作办学月报》《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系列丛书》编辑出版;《人民日报》《教育研究》发文
本会参与主编、出版。《月报》逾百期,影响持续扩大;本年度完成第94-105期,每期5万多字,全年60多万字;提供教育部及其国际司等相关部门以及本会会员参考。本会系列丛书之一《中外合作办学与高等教育改革》出版。
《月报》可在本会官网http://cfcrsorg.xmu.edu.cn凭会员密码阅读;其他均为公开出版
原声回放: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和发展已进入深水区。要在“深水攻坚”中获胜,不能沿着单兵作战、局部改革、“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路,而应从综合改革的高度来认识提质增效问题,并加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涉及人们的教育观念、理念和国际化视野,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尤其是它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运行机制,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师资建设,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内布局调整、合作国家(地区)布局调整和学科专业调整,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治理体系、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本身的内外部一系列环境因素。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这样一个工程,需要顶层设计,需要理论研究,需要理论指导下的扎实工作。本会务必保持战略定力,强化理论担当,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保驾护航。
十四、本会“调查研究年”
3月26日,本会向广大会员发出《关于把2018年确定为“调查研究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通知》。据初步统计,一年来,广大会员调查研究深入开展,研究成果创新丰硕;进一步的成果数据统计正在完善中。一年来,本会参与教育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研制工作,完成《海南大学观澜湖国际校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6-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双一流”建设——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专题报告》 ……,开展教育部文科基地重大项目《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研究》等多个重大项目研究。所有这些,都是以大量扎实的调研为基础的。在取得初步经验基础上,研究会决定,把“调查研究年”制度持续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成果运用,使本会调查研究制度更好地服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
图为本会调研组在广东省教育厅召开中外合作办学调研座谈会
原声回放: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本会各项工作的基本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办会宗旨的基础性保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有利于强化本会实事求是的学风,有利于强化本会求真务实的作风,有利于高质量完成本会各项工作任务。本会决定把调查研究作为今年及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坚持和深化调查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使调查研究在全会蔚然成风。调查研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国家中外合作办学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围绕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总体目标出发,从实践中寻找解决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答案,答好人民群众“关切题”;要通过调查研究,把中外合作办学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出来,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的建立;要通过调查研究,把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打磨提炼,使之上升到制度政策层面,为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制度贡献力量。
十五、本会会员频频接受主流媒体专访
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本会接受了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网、光明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日报、中新社新闻周刊《News China》、中国教育报、文汇报、解放日报以及众多地方媒体的专访或集体采访等,准确解读了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最新政策,客观分析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形势,正确解答了人民群众的疑问困惑,主动回应了社会的关心关切,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鼓与呼,为保持和发展积极健康的中外合作办学主流话语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会专家接受媒体记者集中采访现场
以本会理事长林金辉为代表的本会专家频频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图为集中采访现场)
原声回放(本会理事长林金辉。篇幅限制,仅选编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的部分专访内容):在理论上提出并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处理好政策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几个基本关系,是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制度,优化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导向和政策评估,充实中外合作办学理论体系使之更好发挥引领作用的必然要求。
林金辉指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可以表述为强化中外合作办学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其基本内涵包括:促进高等学校内部的学科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国范围内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双一流”建设;促进中国教育走进世界教育中心,为全球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规则的制定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标准”。
林金辉强调,实现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要正确处理涉及全局性、根本性的四个基本关系,使政策措施或发展规划不出现大的失误或者偏差:1.服务大局和服务学生的关系。处理好这个关系,要遵循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2010年8月27日,我在《人民日报》首次公开提出了中外合作办学的两条基本规律:一是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二是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第一条基本规律必须通过第二条基本规律实现,就是说,服务大局必须通过服务学生来实现。2.规模速度和质量效益的关系。在扩大教育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外合作办学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面临爬坡过坎的改革攻坚期。规模如何适度发展,质量和效益如何提高的问题,是实现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过程中需要着力加以解决的全局性问题。(详见本会系列丛书之一《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研究》,第六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主旨报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3.引进吸收和融合创新的关系。世界大学的综合排行榜可以作为判断教育资源优劣的参考,但是不能以排名作为判断的唯一依据。有的地方出台政策,规定高校与世界排名多少位的大学合作办学将给予重点支持,这些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导致形式主义和“简单化”偏差。应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引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的紧缺学科专业,以及与国家优先支持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从引进到吸收,再到融合创新,是中外合作办学一个全链条的发展过程。有的学校在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行政许可之后,急于求成,对引进的教育资源不能很好地消化吸收,导致国外教育资源“水土不服”;有的学校在合作办学过程中“重引进,轻管理”,导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难以融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大局,发展难以持续。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办学者,都应该在处理引进吸收和融合创新关系时,强化“全过程监管”的政策思维,减少、杜绝无效、低端引进,逐步建立“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努力实现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4.短期机制和长效机制的关系。要强化标准建设引领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国家标准,逐步实现政府以标准管理,学校以标准办学,社会以标准监督。中外合作办学国家标准建设要体现中国特色,体现扎根中国大地办学。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过分依赖“洋认证”,把原来只能作为参考的东西奉为质量标准,不利于办学水平的提高。还有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在学生就业质量报告中过多渲染毕业生的“出国深造率”,把“出国深造”与“质量高”划等号,偏离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机制建设中,应把重点放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稳步增长机制;二是建立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引进机制;三是建立成功经验共享机制;四是建立师资改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