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调研行,众多受访者不约而同这样说……
编者按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
大湾区建设,教育要先行。
日前,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下达研究任务(教港澳台办[2018]374号),委托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框架下香港、澳门与内地合作办学研究,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框架下港澳与内地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
受访者纷纷表示,本次调研是大湾区建设启动以来教育部委托开展的有关港澳与内地教育合作交流的第一项调研工作,对推动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11月4日-8日,项目组一行再次来到广东,深入省教育厅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高校、研究院等进行调研。此前,项目组分别在深圳、香港、山东等进行了系列调研。
小编带您看看项目组与调研受访者都聊了些什么。
调研座谈会现场(广东省教育厅)
调研已历时2个多月,形成调研材料20多万字
项目组由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教授担任组长,成员为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部分研究人员,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相关领导,暨南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香港大学有关方面负责人等。
项目组组长林金辉介绍调研工作的目的和要求
2个多月来,项目组在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广州市教育局、中山市教育局、珠海市教育局、广州市南沙区政府、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广州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暨南大学、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UIC)、珠海科技职业学院等进行调研,先后召开十几场调研座谈会,以及根据项目组设计的访谈提纲和调查问卷开展一对一访谈,进行问卷调查,并到南沙自贸片区、横琴新区以及相关高校实地考察;在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上套开调研会议,听取广东、上海、江苏、河北等来自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地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高校代表的意见;在香港,应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和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邀请,出席相关座谈会,同时在香港大学等高校进行深入调研。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那佳会见项目组一行
调研工作得到了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珠海市教育局、中山市教育局等教育行政部门和南沙区政府以及许多高校的大力支持。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教育要先行
调研中,许多代表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教育要先行。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那佳出席调研座谈会和实地考察活动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那佳指出,10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时多次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大湾区建设和发展以及广东教育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有的代表表示,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这为中外合作办学(含港澳与内地合作办学)提出了新定位和新要求;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是新时代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的行动指南。
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处长李金俊主持调研座谈会并出席实地考察活动
大家普遍认为,港澳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国际化程度高,大湾区建设为合作办学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推进港澳高校与内地高校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不仅是大湾区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需要,也是推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确保“一国两制”实践深入人心的重要举措。大家还认为,做好港澳与内地合作办学这篇文章,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港澳高校参与国家教育现代化进程、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事,必须积极支持,抓紧抓实办好。
调研座谈会现场(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
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具有特殊规律
受访者和座谈会代表认为,香港、澳门与内地合作办学是“一国两制”下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的许多特点和问题是中外合作办学所不具有的,也是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等世界其他大湾区所不具有的。
考察南沙区合作办学拟用地现场(南沙区)
实地考察活动现场
处理好合作办学中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是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这件大事的前提条件。大湾区合作办学除了应遵循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规律外,还要研究把握港澳与内地合作办学的特殊规律,并在实践中遵循。
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需要依法依规
项目组负责人在香港出席相关调研座谈会
调研座谈会现场(深圳市教育局)
调研座谈会现场(南沙区政府)
调研座谈会现场(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举办地烟台)
受访者和座谈会代表普遍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开展的办学活动,依法依规是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顺利开展和办出水平的法律保障。
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需要政策突破和实践创新
调研座谈会现场(暨南大学)
受访者和座谈会代表普遍认为,要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改革开放,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有的表示,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不能身子和脚已经进入新时代,观念和意识还停留在过去。有的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办学,要充分吸收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发展的成功经验,并主动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和特殊性,有所创新,有所前进,为中外合作办学和国家教育现代化提供新鲜的经验,促进全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许多受访者和座谈会代表强调,理论研究应该走在前面;没有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理论,就没有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实践。他们提出强烈建议,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要开展更多这样务实、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制度,持之以恒。
若干调研座谈会现场(在粤高校及研究机构领导发言)
若干调研座谈会现场(部分教育局及新区政府领导发言)
目前,调研工作持续进行,并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成果。项目研究将于今年底完成,并向教育部提交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