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在烟台隆重举行
——本届年会承办的教育部两个工作会议在代表驻地同期召开
大会组委会按: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发起、牵头并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每年举办一届。第九届年会于2018年9月17日-19日在烟台举行,承办机构为鲁东大学。本届年会同时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第三次学术年会。
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是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峰会。八年多来,年会成效显著,成果有目共睹。年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专业方向,坚持服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八年多来,年会打造了五大平台,对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独特作用:一是理论研究平台。年会迄今9大主题及60多个分专题的研究已形成“系列和品牌效应”,对办学实践起了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二是政策咨询平台。年会组委会承办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专家培训会已成惯例;三是高端对话平台。年会建立了政府、办学者、校长以及专家学者的高端对话机制;四是人才聚集平台。年会凝聚了3000多位专家学者和管理者,培养了一批专家型中外合作办学人才;五是舆论引导平台。年会通过大量研究和媒体支持,有效引导了社会舆论,推动形成了中外合作办学主流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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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现场(主会场)
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现场(分会场)
几天前,全国教育大会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他指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也是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行动指南。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扩大教育开放,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出席本届年会的有: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方军,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白皓,烟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赵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康凯,教育部学位中心副主任林梦泉,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副处长王义一行4人,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截至6月15日本届年会报名系统关闭,共有1200多人报名。年会采用“遴选制”确定的700多位代表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实现了有中外合作办学省份的全覆盖(目前有中外合作办学的省份为28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其中,有20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国际口”负责同志;来自360多所高校的100多位大学校长、书记;500多位大学国际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国际学院院长、书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应邀出席。代表中具有高级职称的超过500人。大会在代表驻地东山宾馆设主会场和分会场。
大会主席、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主持年会开幕式。
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方军在开幕式上作主旨报告
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方军在开幕式上做主旨报告。他指出,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深入分析研究了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教育事业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教育外事战线要根据教育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深刻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实现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新作为。
方军指出,新时代背景下,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新的发展形势。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要求要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其次,教育对外开放经过多年快速的发展,成就显著,迎来新的发展格局;最后,中外合作办学数量增加明显,质量提升任务艰巨,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方军强调,进一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要把握和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三个关键问题,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
方军希望,中外合作办学要不忘初心,切实服务教育改革,通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吸收、改造、融合,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要狠抓落实,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党建文件,研究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思想政治教育实施办法;要抓住牛鼻子,不断提升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放管服,强化质量监管,壮大专家队伍,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舆论引导等,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主持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18日下午)
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副处长王义出席“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研讨会”并讲话(17日下午)
教育部学位中心副主任林梦泉主持“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研讨会”(17日下午)
年会期间,教育部国际司在年会平台上套开了两个工作会议,即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研讨会”。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副处长王义分别主持或参加,并发表讲话;教育部学位中心副主任林梦泉主持评估工作研讨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康凯在开幕式上致辞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白皓在开幕式上致辞
烟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赵峰在开幕式上致辞
鲁东大学党委书记徐东升在开幕式上致辞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康凯,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白皓,烟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赵峰,鲁东大学党委书记徐东升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康凯表示,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教育对外开放领域落实落地。白皓指出,本次年会以“新时代的中外合作办学”为主题,分享办学成功经验,探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出谋划策,是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希望山东高校能以年会为契机,为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发展打好理论基础,做好专业储备。赵峰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把教育提到了“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高度,中外合作办学如何承载好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是一个十分重大而迫切的时代命题;烟台高校要加强内涵建设,办好高水平合作办学。徐东升对教育部、省教育厅、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寄予的信任表示感谢;他表示,鲁东大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探索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与创新之路。
大会主席、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主持开幕式,并在闭幕式上致辞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在大会上作了题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强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的主题报告。他指出,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握新时代扩大教育开放的重大机遇,首先要确立新时代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确立这一政策目标,是中外合作办学完善准入制度、改革审批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开展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建立退出机制和辐射机制的基础,是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的依据,是做好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必然要求;中外合作办学与日俱增的鲜活经验和生动实践说明,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确立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他说,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可以表述为:强化中外合作办学对教育改革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的促进作用。当前,实现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的内外部环境总体是好的,但存在的一些认识问题和实践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林金辉强调,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应正确处理涉及全局性、根本性的五大关系,并对五大关系作了系统深入的论述。
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现场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研讨会”现场
教育部委托研究项目“境外办学课题”汇报会现场
教育部委托研究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框架下香港、澳门与内地合作办学”调研座谈会现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会(扩大)会议现场
年会组委会17日召开媒体见面会。大会主席林金辉在会上介绍本届年会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本届年会活动密集,成果丰硕。除教育部国际司套开两个工作会议之外,教育部委托的两个研究项目也分别在年会平台上召开汇报会和调研座谈会,分别是“境外办学课题汇报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框架下香港、澳门与内地合作办学调研座谈会”,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聂瑞麟听取了“境外办学课题”研究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在年会期间召开了理事会(扩大)会议。以上活动由本届年会组委会承办,出席会议的代表从本届年会代表邀请。
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分论坛现场
9月18日下午,700多位代表分别在4个平行分论坛围绕年会主题进行研讨。分论坛召集人在19日上午的闭幕式上汇报了各自分论坛的研讨情况。19日上午,在8位专家的大会报告和4个分论坛的研讨情况汇报之后,大会圆满闭幕。鲁东大学校长王庆主持闭幕式,大会主席林金辉致闭幕词。
本届年会在“新时代的中外合作办学”这一主题下,设八个分专题:1.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和质量提升。2.中外合作办学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双一流”建设的促进作用。3.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准入标准、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4.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国内示范及世界影响。5.境外办学的政策支持和规范管理。6.应对中外合作办学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挑战。7.中外合作办学支持“一带一路”和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8.中外合作办学与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是国务院法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法规原则。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中外教育机构,方式是合作,对象主要是境内中国公民;有机构和项目两种形式,其中,机构又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实行“行政审批制”,教育部对依法批准设立或举办的机构和项目分别颁发机构“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例如一般的校际交流项目、外国大学预科班、双联学位、双语授课项目、引进外国高校部分课程等,均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范畴。
截至2018年9月,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总数为2365个,其中本科及以上机构、项目1112个(机构88个,项目1024个)。如果把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计算在内,全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数约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总数的90%。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在校生约60万人,其中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规模为50万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已超过160万人。
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发起、牵头单位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是中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2013年3月15日,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同年9月5日,教育部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询平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在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11月10日,研究中心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首届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组织委员会由著名教育家、厦门大学原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组原召集人潘懋元教授担任名誉主任;厦门大学副校长,以及参与当年主办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副厅长共同担任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合作各方负责人组成。教育部国际司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出席第一至第九届年会;出席往届年会的还有中共中央组织部相关部门,教育部其他相关司局,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等单位相关领导。
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政协报等中央媒体以及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电视台、烟台电视台、烟台日报等十几家地方主流媒体采访本届年会,对大会做了客观全面深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