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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科学研究,为《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提供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舆论准备
来源:    |   作者:    |   时间: 2016-11-28


做好科学研究,为《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提供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舆论准备

——林金辉在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上的主旨报告



编者按

在我国教育涉外办学的16种形式中,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高于部门规章的国务院法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的办学形式。十几年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其中有些条款与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新实践有所不适应,存在调整乏力或缺失的现象,需要修订和完善。例如,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要强化退出机制,但早期规定的退出“口子”太窄,对退出的政策措施难以提供足够的依据和支撑,等等。对于存在的问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把修订工作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体现了管理者成熟的姿态和强烈的责任担当。

日前,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在郑州隆重举行。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在年会主旨报告指出: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必须主动认识和主动适应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新实践和新发展,主动服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当前,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重点之一是为《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提供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舆论准备。

林金辉理事长主旨报告的题目是《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趋势和研究重点》。他认为,以今年2月《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印发为标志,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新的、关键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基本特征是: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林理事长解读了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趋势,即“五个加强”: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完善,加强过程监管,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理论支撑。他强调,要把做好这“五个加强”与《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修订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新部署、新要求和新实践。修订工作必须扎根活生生的、火热的中外合作办学实践,在实践中汲取营养;必须采用真正科学的、综合的调研方法,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前瞻性调研、问需性调研和指导性调研,并对调研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和理论提升,得出实实在在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科学结论,为《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舆论准备,为最终对《条例》进行修订积累经验。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已经组织精干的研究力量,启动了与修订工作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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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在本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学术报告的题目是《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趋势和研究重点》,关键词有三个:新时期,政策趋势,研究重点。当前,以《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为标志,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的发展时期;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提出了一系列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新理念、新政策和新举措,体现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新姿态和责任担当。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我们对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趋势必须有个基本认识,并主动适应新趋势和新实践,不断提升服务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的能力。

在政策趋势中,有一个重点,那就是教育部有关部门提出了修订《条例实施办法》的新思路,并把修订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行了许多前期的调研工作。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历经七届,已经成长为国家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智库”平台。我呼吁各位代表在研究工作中要紧紧围绕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紧紧抓住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研究重点,自觉为《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舆论准备。

一、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以提质增效为中心的关键时期

在学术研究中,许多学者关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并提出各种划分的标准。我认为,阶段划分的研究有意义,因为这样的研究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以《意见》的出台为标志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以提质增效为中心的关键时期,这一提法大概不会有太多不同观点。

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新时期的基本特征是: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我们把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的主题定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在本届年会筹备过程中,我们向教育部国际司许涛司长专题汇报年会准备情况,他高度肯定了这个主题,认为围绕这一主题交流经验探索规律具有重要意义。许司长的肯定增强了我们办好本届年会的信心;刚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瞿振元会长和教育部国际司李奇勇副司长在讲话中也高度认同这个主题,认为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新形势下选择这样的主题“无疑是非常合适的”。

把质量和效益并提,比只提质量,更全面,更有针对性。《意见》把“效益明显提升”提到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目标的新高度。我注意到,在座的许多朋友参加了我们在温州肯恩大学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第六届年会的主题就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我也注意到,第六届年会的理论成果已经被教育部相关部门所采纳。这个理论成果就是:我们提出了一个理论框架,即“适度规模是基础,创新质量是关键,提高效益是目标”;同时,在这个理论框架中,我们提出了“找准结合点原则、明确政策界限原则、突出发展重点原则、把握准入标准原则、允许差别化探索原则”。(可参考昨天发给各位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规模、效益研究》一书)。同时,我们提出,现有的发展规模来之不易,值得珍惜。因为现在有些媒体说,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太多了。我感到应该这么看,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有它的历史必然性,不必拘泥于目前是多了还是少了。现在关键的是向前看,研究如何提质增效,研究如何在提质增效的总要求下建立规模稳定增长的新机制,研究如何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打造中外人文交流品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双一流”建设等等。

记得,5年前,我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提出了中外合作办学的两条基本规律:一是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二是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今天,这两条基本规律已经得到广泛赞同和认可。值得强调的是,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这个基本规律之下,还有许多下位规律,例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管理规律、教学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等等。我们必须主动去认识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尤其是,大家在为《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提供准备的过程中,更应注意规律的探索和运用。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愿意更好地为大家提供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平台。

二、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趋势

为了实现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教育部正在酝酿或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总体上看,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措施的趋势是:“五个加强”,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二是加强制度完善,三是加强过程监管,四是加强党的建设,五是加强理论支撑。

(一)加强顶层设计

记得今年4月,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意见》辅导报告时就指出,贯彻落实好《意见》,首先要抓好顶层设计。我个人认为,这个顶层设计既是政府的顶层设计,也是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本身有一个顺序,首先要做好理论设计,其次是方案设计,再来是组织设计,最后是程序设计。这个顺序很重要,不能倒着来,如果逆向了,先做程序设计,最后再做理论设计,那这个顶层设计肯定做不好。有些地方政府、学校和办学单位就存在倒过来设计的现象,先做程序设计,再往上走。逆向设计必然导致盲目性!一些地方、一些学校在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一窝蜂”就是逆向设计的结果。

做好顶层设计,需要破解三大难题。第一,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界限已经强调多年,为什么今天还要反复强调?第二,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法规原则已经强调多年,为什么今天还要反复强调?第三,中外合作办学的布局调整已经强调多年,为什么今天还要反复强调?

记得,2013年9月5日,我受教育部的邀请作为新闻发布人出席了教育部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提问环节,我特别强调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界限,提到 “中外合作办学在替人背黑锅”!从第三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至今,我在每届的主旨报告也都特别强调了政策界限。看来,目前还有强调的必要。昨天,教育部委托本届年会承办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培训会,我在会上说,每年都有一些学校把校际交流项目当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向教育部申报新项目,还好我们的专家都长着火眼金睛,严格把关。

《条例》已经明确: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后来的2006年5号文和2013年的91号文也反复强调公益性。近年来,经过多方面的监管和引导,在办学实践中公益性原则一以贯之,收到显著效果;同时,个别地方和单位的办学目的不明确,片面逐利,认识和办学行为违背公益性原则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导致社会不满情绪的极端案例也没有完全杜绝。在中外合作办学办学发展处于提质增效关键时刻的今天,强调不忘初心,强调回归常识,是十分重要和及时的。

近年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外合作办学布局调整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区域布局趋于合理,近年来,中西部地区获批的本科及以上项目每年都占总数的50%以上。关于这方面,请大家查看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今年5月出版、7月由《人民日报》发布的国内第一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我们的发展报告课题组还在继续关注日新月异的中外合作办学新数据。这是区域布局调整的情况。层次布局上,从本科及以上项目分布的情况看,博士层次很少,占1%;硕士层次也不多,占18%。中外合作办学将来能不能多办一点博士项目?我得到的答案是,一些有博士点的“985”、“211”院校办中外合作办学的意愿不高,中外合作办学的主力军是地方院校,我也希望将来地方院校能多一些博士点。学科布局方面,目前有12个学科在办中外合作办学,但是数量发展不平衡。《意见》要求,“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全面提高合作办学质量。”当前的办学实践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消化“连锁店”办学现象,以及进行专业设置的地区差异化探索等问题。外方合作教育机构所在国家和地区布局方面,目前最多是英国,其次是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我要强调的是,许多小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有许多优质教育资源,关键是我们如何去发现和挖掘。

(二)加强制度完善

《意见》指出,“要完善准入制度,改革审批制度,开展评估认证,强化退出机制”。当前教育部国际司已经把修改《条例实施办法》提到议事日程。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希望,代表们能把自己的研究工作和修订工作结合起来,建言献策,为修订工作提供思想准备、理论准备、舆论准备。在我国教育涉外办学的16种形式中,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高于部门规章的国务院法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范的办学形式。十几年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其中有些条款与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新实践有所不适应,存在滞后性和局限性,存在调整和规范乏力或缺失的现象。例如,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必须强化退出机制,但早期规定的退出“口子”太窄,对退出的政策措施难以提供足够的依据和支撑,等等。对于存在的问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启动修订工作,体现了管理者成熟的姿态和强烈的责任担当。

与此同时,教育部国际司起草了三个指导性文件:1.《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高等学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关条件的意见》、《关于做好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通知》。目前,已经基本完成面向省市、高校征求意见的工作,修改完善后很快就会下发。

   (加强过程监管

过程监管要从“入口”关抓起。当前,不少高等学校申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积极性仍然十分高涨。相应的,审核、评议、审批等环节也越来越规范有序。办学过程中,要进一步推动协议(章程)履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已经进行五轮,步入常态化发展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也在“出口“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数据表明,今年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年度报告制度,800多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向社会亮家底,接受社会监督;经过5轮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共退出本科及以上机构项目112个,占本科及以上机构项目总数约10%。在加强过程监管方面,还要推动学校、办学单位制定本单位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目前已经有许多高校、办学单位制定了管理办法,我觉得很好。问题在于,一些学校、单位把管理办法制定出来了,往上一报,就锁在抽屉里,没人记得了!所以有了管理办法,还要有实施和监督的机制。过程监管中,要加强课程建设、教学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这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的核心。

尤其是师资,我在不久前提出一个看法: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是师资质量;把牛鼻子牵住了,别的问题都好解决了。我们中外合作办学是培养人才的工作,培养人才必须落脚到课程、教学,必须依靠一大批高素质的教师来完成这个工作。师资质量的保证,重要的是机制问题。应完善包括退出机制和禁入制度在内的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准入制度,如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外籍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等等;要研究制定调整师资结构的政策措施,逐步优化师资教龄、年龄和职称结构;建立中外双方在师资建设方面的实质性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强高水平师资海外培训、联合培养、互训互用;要完善收费审批制度、健全检查审核制度,保障教师发展经费的足够以及使用的科学性和自主权;要建立外籍教师引进的一票否决制度、黑名单制度等。

(四)加强党的建设

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的举办,适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不久。六中全会对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有了新的全面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部署。中组部的领导同志也莅临本届年会,并将会同教育部在今天下午联合召开“中组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座谈会”,邀请本届年会的部分代表座谈,听取有关代表的意见,研究新时期怎样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本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500多位代表通过大会报告、分论坛研讨和其他方式,共同学习、贯彻和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意义特别重大。


记得去年11月,就中外合作办学如何体现教育主权、守住意识形态红线等问题,我接受了《南方周末》的采访。我对记者说,“能起最大作用的是党委。如果说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改革的‘特区’,那么,党的领导没有特区”。后来,《南方周末》整版就用我这句话做标题,题目就叫“党的领导没有特区”。

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成败,无疑关乎着中外合作办学的成败兴衰。如何加强党建工作,各位代表在具体工作中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希望通过研讨,推动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的建立,共同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

(五)加强理论支撑

加强理论支撑是《意见》明确提出来的要求,也是赋予我们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重要使命和社会责任。《意见》提的很明确,就是要加强理论支撑,要建设研究数据平台,健全决策机制。《若干意见》篇幅不长,却花了不少笔墨强调理论支撑,这是对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极大肯定、鼓舞和鞭策!


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要坚持“两个方向”,即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专业方向。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做,即做政府决策方案的建言者,做政策效果的评估者,做社会舆论的引导者,做中外合作办学实践的引领者。有一位科学家说,国家的需要就是科学家的使命;同样,国家的需要就是就是我们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使命。

如何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在印发代表的论文集中,我谈了不少。今天,我还要强调一点,这就是要做科学调研。科学调研是破解难题的基础和前提。要注意调研方法的科学性。现在有些人,做问卷调查时,随便抓几条,就说是“问卷”,根本没有考虑问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不顾问卷的信度和效度。现在有些问卷的确误人子弟,例如,问卷上有的只是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出国率、就业率,却不考虑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我们要做前瞻性调研、问需性调研、指导性调研。设计科学的问卷,进行科学的施测,对调研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这是专门的一门科学,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技术。

各位代表,我们真诚地希望与一切有志于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一道,共同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建设、理论创新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切实担当起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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