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分会成立
——厦门大学为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2016年11月10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郑州市隆重举行。150多人出席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厦门大学为研究分会理事长单位和研究分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同志当选研究分会首任理事长。
成立大会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长康凯宣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成立的批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到会祝贺并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
大会听取了林金辉《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筹备经过的说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管理办法>起草经过的说明》、《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的说明》等,审议通过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林金辉当选后作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大会决定聘请厦门大学原副校长、著名教育家潘懋元,教育部学位中心主任王立生,华东师范大学原校长、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车伟民为研究会顾问。
林金辉在工作报告中指出,研究分会的成立,离不开厦门大学和中国高教学会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离不开教育部及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离不开广大中外合作办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林金辉强调,研究分会的成立是国家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必将有力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助推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林金辉明确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开展高水平学术活动,推动全国性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新局面的形成。二是打造国家级智库平台,服务政府决策。三是开展针对性咨询服务,引领办学实践。四是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树立良好国际形象。五是建章立制,在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林金辉说:“让我们在总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同心同德,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把分会办成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一流研究会而努力奋斗!”
据悉,研究分会发起单位共有31家,包括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及分布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高等学校和单位。其中,国家“985工程”高校7所,国家“211工程”高校10所;发起单位有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多个非法人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单位;作为政府派出机构、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宏观管理的苏州独墅湖科技创新区管委会也在发起单位之列。
成立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是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使命。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11月10日,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有2469家。30多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道路曲折向上。实践证明,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去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全面指导我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了我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战略目标,对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总体部署。《意见》指出,要“加强理论支撑”,要“建设研究数据平台,健全决策机制”。加强理论支撑、健全决策机制,是《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和赋予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时代使命。在新的发展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需要理论工作者协同创新,攻坚克难,主动担当起为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强有力理论支撑、专业支持和人才保障的社会责任。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成立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学术组织,推动全国性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新局面的形成既有必要性又有紧迫性。
2011年9月,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筹备工作在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启动;几年来筹备组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准备工作,为研究会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立大会是在全国第七届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前一天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