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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年会筹备简报二
来源:    |   作者:    |   时间: 2016-10-10


筹备简报二: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将提前10天举行)

  

重要提示:《正式邀请函》已于近日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局(纸质)发出。会期提前10天,即报到时间由20161120改为20161110日。请代表务必于1015日前填写《正式邀请函》附件中的回执发送大会秘书处。提交论文者于1015日前发送全文。

  

年会组委会秘书处受权发布筹备工作第二号简报


日前,大会组委会决定: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提前10举行,即会议报到时间由20161120改为20161110日。其他信息不变。

《正式邀请函》已于近日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局(纸质)发出。请代表务必1015日前填写《正式邀请函》附件中的回执发送大会秘书处;提交论文者于15日前发送全文。

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将秉持历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的优秀传统,以学术为本,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新理念、新实践、新发展,为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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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本届年会主办、承办各方相关负责人出席筹备会。

筹备会议提出,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提前10天举行,即会议报到时间由2016年11月20日改为2016年11月10日。其他信息不变。

筹备会议强调,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必须秉持历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的优秀传统,以学术为本,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新理念、新实践、新发展,为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专业支持。

筹备会议明确,本届年会的目标是:

1. 学习、贯彻和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推动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按照《意见》关于“加强理论支撑”的要求,服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进一步打造好年会这一中外合作办学新型“智库”和品牌,开展前瞻性研究、对策性研究和针对性研究,为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新政策、新举措、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专业支持。

2. 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中外合作办学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政府、中外合作办学者、校长以及专家学者提供一个高端对话平台,促进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的建立,破解办学难题,探索办学规律,引领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实践创新。

3. 以学术为本,秉持历届年会的优秀传统,进一步推动全国性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新局面的形成,进行学科建设,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

4. 引导社会舆论,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健康主流话语体系的形成,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凝聚共识,扭转不良倾向和导向。

筹备会议指出,务必按照大会组委会提出的要求和目标,做到万无一失,为办好本届年会提供各项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必须做好顶层设计,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思路清晰、分工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切实做好年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根据大会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预报名信息和提交论文信息,会议还讨论了本届年会代表的分配原则和参会论文的遴选标准。

年会联络处:1.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廖菁菁,电话:0592-2521599(办),18959207339(手机),电子邮箱:cfcrs2016@xmu.edu.cn2.中原工学院陈义珊,电话:0371-62578088(办),13783615869(手机);电子邮箱:cys@zut.edu.cn

更多信息请关注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微信平台(本网站首页左上方二维码,微信号:CFCRSX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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