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辉谈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与境外办学新趋势
[编者按]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处于新的发展时期,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的新局面正在形成。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头绪还很多,难题也不少。理清头绪,破解难题,要紧紧牵住师资质量这一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
今天(2016年8月24日),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做客全国政协机关报《人民政协报》,重点谈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应解决的主要矛盾和境外办学新的发展趋势。
《人民政协报》用了整版篇幅,就“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教育发展新机遇发表记者对林主任等的专访,并全文发表林主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师资质量》。
2016年11月20-22日,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发起并联合河南省教育厅、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筹)主办,中原工学院承办的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将在郑州举行。作为年会筹备工作的一部分,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于今年4月启动了重点课题——《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新理念、新政策、新实践》。更多的研究成果将继续通过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月报》、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中心网站(cfcrs.xmu.edu.cn)和微信公众号(CFCRSXMU)等平台陆续发布。如有引用,请务必标明出处。
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师资质量
作为加强各国间教育合作、打造教育共同体的方式之一,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一直以来都是教育界关注的焦点。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便是提升师资的质量。
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头绪很多,难题不少。理清头绪,破解难题,要紧紧牵住师资质量这一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刚刚发布的45万字国内首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年)》)显示,截至2016年3月19日,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有2403家,在校生约56万人。近几年来,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发展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了“入口”和过程监管,中外合作办学师资水平有所提升,师资建设富有成效。
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全国范围的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发展仍不平衡;一些办学机构、项目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师资建设难以体现中外合作办学特色和法规政策的规定;一些办学者由于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压缩师资引进和培养成本,引进师资数量和质量存在“短斤缺两”;;一些外方合作院校师资安排“捉襟见肘”,“飞行教学”所占比例屡破“红线”;降低门槛,临时招聘,“滥竽充数”现象时有发生。
在笔者看来,师资质量提升既是现实的需要,又有现实的可能。牵住师资质量这个“牛鼻子”,是新时期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的时代使命。
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完善治理是提质增效的关键,而课程教学,则是提质增效的核心。中外合作办学历经30多年,至今仍有一些人摆脱不了先抓“关键”再抓“核心”的思维定势。新时期做好中外合作办学,要转变观念,抓“关键”的同时要做好“核心”工作。治理体系改革与完善必须落实到人才培养质量,否则就会走偏方向。课程指的是“教什么”,教学指的是“怎么教”,而课程和教学必须解决“谁来教”的问题。换句话说,课程和教学实施的主要承担者是教师;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起主导作用。中外合作办学经验证明,办学质量高,最主要的是依靠一支高质量师资队伍;而如果人们对师资质量重视不够,就会偏离人才培养的本源,导致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失去最基本的依托。抓住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就是牵住了“牛鼻子”,这就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过程的唯物辩证法。
观念转变了,认识提高了,还应着力完善提升师资质量的政策制度和保障机制。首先,要完善包括退出和禁入制度在内的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准入制度。应着手研究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外籍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加强聘任考察和考核,加强岗前培训和师德教育,在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把关上采取“一票否决制”和建立“黑名单”制度;其次,要研究制定调整师资结构的政策措施,逐步优化中外合作办学师资教龄、年龄和职称结构;第三,建立中外合作双方教育机构在师资建设方面的实质性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强高水平师资海外培训、联合培养、互训互用;第四,完善保障措施,改革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审批制度、健全检查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办学单位教师发展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和自主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质量;第五,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发现,不少办学单位在师资建设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应着力建设中外合作办学名师工程、精品课程,通过开展类似于“优秀评估”的示范性建设,规范示范动作,评选优秀教师,使示范引领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此外,在完善政策制度、建立保障机制的过程中,还要切实理顺政府、办学主体和教师三者的关系。政府在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建设中应充分发挥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推进、宏观调控以及保障的职能;还应督导检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在师资建设过程中主体作用的发挥,增强其提升师资质量的主体意识,督促其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更为重要的是,政策制度和保障机制的设计还应着眼于确立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的主导地位,为他们积累教学经验,提升专业水平、实现专业发展搭建广阔平台,提供有力保障。(作者系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
“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教育发展新机遇
《人民政协报》记者 陈亚聪
面对新机遇,民办教育更具优势
“与周边国家经济合作,需要多方面人才的支撑。教育必须适应和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着力培养共建‘一带一路’的人才。”谈及“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语气里充满着期待。在他看来,这将为众多学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牛立文带来的一组数据为这一判断做了辅证:……
“‘一带一路’将给部分民办学校带来新的出路,而且与公办高校相比,他们优势更明显。”林金辉建议,部分民办院校把发展空间拓宽一些,寻求“境外办学”的机会,这对一些在生源上有压力的学校将是新的出路。过去,一些公办院校也做过类似尝试,但目前“走出去”的专业涉及面较窄,多是武术、汉语、中医药等带有中国特色的专业。随着各国间经济合作领域的扩大,很多国家更需要的是应用技术型的专业人才。对此,无论是创办学校还是输出人才,民办院校都比公办院校更具优势。“许多民办院校本来就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类型,注重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这样的人才更易受到国外学校、企业的认可。”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康正的想法与林金辉不谋而合。“民办院校资金更自主、机制更灵活,且有更敏感的市场嗅觉。”正因为此,当发现“一带一路”带来的巨大市场空白后,民办教育能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设立相应的专业,“不像公办学校需要考虑招生计划、资金审批等”。同样,当某个专业与市场大趋势不吻合时,民办学校也能及时“刹车”,调转方向。对此,朱桂玲同样深有感触。“尽管许多小语种专业人才需求很大,但与热门的经济等专业相比,国内学生还是不愿意报考。如果是公办学校,可能会因为人数少取消这门课,但是我们可以坚持。也正因为此,我们等来了机遇。”“如今,我们更大胆了,与外国开展教育合作不再偷偷摸摸了。”谈及“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康正说自己终于等来了政策,再也不怕学生们“没文凭”了。原来,教育部文件中明确指出要“推动学历学位认证标准连通”。
合作交流需要继续“深耕”
……
去国外调研境外办学情况时,林金辉发现很多国家都为中国学校的境外办学做好了充分准备,甚至连校舍都建好了,中国学校“拎包入住”即可。可事实上,目前我国只有5个境外办学机构和98个境外办学项目,与国内的中外合作办学数量相比,数量上还有较大发展可能。“我们与国外的交流还不够深入。”林金辉希望国内院校到境外开办专业时,一定要先进行市场调研。同时,最好与国内企业“捆绑”,配合企业走出去。比如,国内汽车企业要拓展国外市场,一定需要相关的国际化人才,与其自己培养人才,不如一开始就与高校合作,而企业与高校这样‘捆绑’的方式,也为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搭建了一个多赢的平台。”
境外办学,搭起教育民心工程的桥梁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新生事物,是我国高等教育‘走出去’的重要形式,对扩大我国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争取更多话语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林金辉认为,作为涉外办学的一种,境外办学在“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有着重要意义,也将是未来我国与沿线国家加强教育合作交流、打造教育共同体的重要手段之一。“要铺设好民心相通的桥梁,教育起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而发挥这一作用的重要手段就是境外办学。”
林金辉告诉记者,我国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活动始于20世纪后期,截至2016年7月,共有境外办学机构、项目103个。他指出,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应稳妥推进。在教育对外开放发展新时期,相关高校应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使境外办学主动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是新时期境外办学的重要使命。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还不具备大规模走出去的实力和条件。在探索和起步阶段,应从小规模、高质量入手,鼓励先办项目。同时,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境外办学。
林金辉希望高校行动前,一定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准备,弄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出去办机构不是件容易事,跨出去了,再收回步子就更难了。因此,一定要考虑可持续性。”还要选好合作契合点,构建人才培养模式、运行管理模式、服务当地模式、公共关系模式,使学校顺利落地生根。“尤其在专业设置上,除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色、学科优势,还应该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在教学中,不能生搬硬套固有的课程、教学模式,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构建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考核体系。“要落地生根,尤其要注意‘本土化’问题,融入当地社会。既不能丢掉中国的东西,也不能脱离当地文化,否则很难‘讲好中国故事’。”
……2002年,教育部曾发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由于国务院已经决定取消“高等学校赴境外办学设立教育机构(含合作)及采取其他形式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审批”和“高等学校赴境外办学实施专科教育或非学历高等教育审批”,教育部根据取消审批工作和相关改革要求,于去年11月决定废止这一《管理办法》。林金辉建议,应尽快开展境外办学新情况的深入调研,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境外办学新的管理办法。“不过,取消审批不是放任不管。学校在开展境外办学前,一定要主动取得政府支持;相关部门也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林金辉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