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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隆重推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工程系列丛书”
来源:    |   作者:    |   时间: 2014-05-09

 

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改革应该重点推进质量工程建设。教育部办公厅于20131218日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这个政策性文件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关键在于,如何贯彻落实这个《意见》,唱响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工程建设主旋律。

在本系列丛书推出之前,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已正式出版了一系列学术著作,包括《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管理与质量保障》(上、下册)、《中外合作办学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国教育与社会(中外合作办学专辑)》、《传统与变革》,等等。

为了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繁荣和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学科建设,形成更具系统性、学术性、标志性和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精品,以理论创新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工程建设,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筹备,正式推出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工程系列丛书”。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先生为本系列丛书的第一本专著——陈大立先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法律问题研究》作序。郝部长在肯定中外合作办学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明确指出,“也应看到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办学目的不端正、片面逐利倾向、办学质量不高的问题。如何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发展,仍然是目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书从法律角度探讨合作办学相关问题,对完善合作办学的法制建设是有益的尝试。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教育改革做出了战略部署,新一届政府全面推进各领域的改革,简政放权,明确了合作办学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在高等教育领域,国家鼓励在新兴、紧缺、薄弱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列入‘985’、‘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应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出发,开展高质量、高层次的合作办学。希望通过继续深化改革,中外合作办学能够实现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质量评估和认证体系趋于完善,质量监管和信息公开平台基本建成,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本系列丛书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国际顾问委员会主席瞿振元先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主任、本中心国际顾委会委员白章德先生担任编辑委员会高级顾问,厦门大学原副校长、著名教育家潘懋元先生担任编委会主任,本中心主任林金辉先生担任编委会副主任兼丛书主编;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等20位教育管理者和专家担任编委会委员。

本系列丛书由国家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出版单位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丛书面向海内外中外合作办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面向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管理者和教师征稿。编委会每年从应征著作中确定若干部学术精品进入丛书书目,正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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