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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颁“36条”扩大高校自主权,支持粤台职教合作
来源:    |   作者:    |   时间: 2013-07-13

 

 

记者从12日在广州召开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作会议获悉,广东将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包括鼓励高校自主设置本专科专业、新增专业自授学位、支持粤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和办学机构建设等。

在会上,广东正式出台了一项关于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的政策。政策共分为12个方面36条,分别从招生、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协同创新、对外交流合作、岗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投入等方面提出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

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广东将支持高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开展合作办学,支持粤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和办学机构建设,并支持高校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国际暨港澳台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推进高校开展国际及港澳台科研交流合作。与此同时,广东也将进一步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留学生层次和比例,并支持高校自主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学术交流。

据了解,粤台职业教育合作在广东早有基础。此前,粤台职业教育联盟在广州成立,双方在学术交流、师资培训、专业建设、课程设计等项目合作上达成一致,并将推动引进台湾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表示,政策中提到的减少对高校教育教学秩序过多的行政干预,并支持成立由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是此次政策出台的亮点,这在中国其他省份也是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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