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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将于2018年9月举行
来源: 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   作者:    |   时间: 2018-06-21

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筹备简报二

本届年会着眼于——


强化以开放促改革,聚焦中外合作办学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双一流”建设的促进作用。


【摘要】

  

1.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将于2018年9月17日-19日在山东烟台如期举行。

截至目前,教育部国际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发起、牵头并联合海南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主办的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以下简称年会)已有八届。

每届年会围绕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确定一个主题,至今九大主题已形成一个系列。

2.年会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教育改革开放和中外合作办学的新要求,以“年会方案”回应社会新关切,顺应人民新期待。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作为我国对外开放事业和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外合作办学,将有哪些改革新政策、新举措出台;中外合作办学如何成为新时代教育改革的新标杆,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备受关注和期待。

3.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新时代的中外合作办学。

(1)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外合作办学新政策进行解读,对若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见8个分专题);

(2)让代表深入了解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以及办学机构、项目审批、评估和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政策趋向;

(3)鼓励、支持并创造条件,让代表有更多机会互动和对话,分享办学经验,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的国内示范和世界影响;

(4)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完善主流话语体系,壮大主流舆论,传播主流价值,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本届年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力争给代表有更多获得感。

一天半的会议采用专题报告、大会报告、分论坛报告等形式进行。

(1)教育部及其国际司领导将出席,并就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新思路、新政策、新举措作主旨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领导,《人民日报》等单位领导,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高校100多位校领导、数百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学者将出席会议。

(2)邀请20位左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作大会报告。

(3)会议设4个分论坛,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讨论。

5.本届年会延续历届年会传统,提前3个月关闭报名系统;按照“门槛准入、总量控制”原则,实行“遴选制”确定代表资格。

组委会不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日前,正式代表名单已确定,《正式邀请函》将于6月22日发出。

代表资格查询:可于6月22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网站http://cfcrsorg.xmu.edu.cn,点击“年会”栏目,找到“本届年会”—“正式邀请函回执”。若能登录并填写回执,即为受邀。

从第二届开始,历届年会报名人数均超过受邀人数;截至6月15日,本届年会报名者达1000多人。限于规模,不少报名者未能受邀,组委会特此致歉!




 基本信息 

会议支持机构、主办机构、承办机构:本届年会由教育部国际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联合主办,鲁东大学承办。

时间:2018年9月17日—19日(17日全天报到)。

地点:烟台东山宾馆。

主题:新时代的中外合作办学

主要分专题

1.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和质量提升

2.中外合作办学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双一流”建设的促进作用

3.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准入标准、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

4.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国内示范及世界影响

5.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的政策支持和规范管理

6.应对中外合作办学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挑战

7.中外合作办学支持“一带一路”和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

8.中外合作办学与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潘懋元(著名教育家;厦门大学原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组原召集人,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主任:李建发(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庆(鲁东大学校长)

副主任:林金辉(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理事长)、陈娟(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亢世勇(鲁东大学副校长)

执行主任:林金辉(兼)

秘书长:许国纯(鲁东大学国际处处长)


 联络处 

厦门大学: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C信箱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邮编361005; 2.联系人:廖菁菁;3.电话:0592-2521599(办),18959207339(手机);4.电子邮箱:cfcrs@xmu.edu.cn; 5.会议网址:http://cfcrsorg.xmu.edu.cn。

鲁东大学:1.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国际处,邮编264025;2.联系人:张德强,于龙;3.电话:0535-6672732、6253358(办),15966570729(张)、15966499628(于);4.电子邮箱:deqiangzhang@163.com。


 会议背景 

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是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峰会。教育部领导对如何办好年会作出重要批示。教育部国际司领导要求,中外合作办学要不忘初心,改革创新,立德树人,提质增效;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做好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专业支持和智力保障。

加强理论支撑、健全决策机制,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和赋予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神圣使命。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是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发起和牵头单位。该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是中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2013年3月15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正式落户本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接到的批文指出:“中心是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要对该中心加强领导和建设,在人员编制、科研经费和条件等方面加以保障。”2013年9月5日,教育部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宣布:“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询平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在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11月10日,本研究中心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年会的进一步信息将通过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微信公众号陆续推送,也可直接关注下方二维码。




  


  

 第九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组委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历届年会掠影 


第八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教育部在第八届年会套开“《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座谈会”


教育部在第八届年会套开“中外合作办学评议专家培训会”


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中组部、教育部在第七届年会套开“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座谈会”


教育部在第七届年会套开“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培训会”

  

第六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第五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第四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第三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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