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年初,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对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教授再次进行专访。这篇专访以《凝心聚力,改革创新,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保驾护航》为题全文发表在信息中心主办的《世界教育信息》2017年第7期。本期微信公众号全文转载这篇专访,题目为编者所加。《世界教育信息》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是教育部指导全国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刊物。
去年8月,该中心曾经对林金辉教授作过一次8000多字的长篇专访,题目为《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2016年第15期全文刊发,本微信公众号2016年8月12日转载)。
去年11月,该刊还在封二整版以图片新闻的方式报道了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年会由教育部国际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发起、牵头并联合河南省教育厅、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共同主办,于2016年11月10-12日在郑州召开。本届年会主题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鼓与呼,得到众多主流媒体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
原编者按:林金辉,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厦门大学一级重要岗位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3月19日,他创办了全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2013年3月15日,经教育部领导批准,研究中心成为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2013年9月5日,教育部在京举行“教育部新闻发布会”指出:“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询平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在咨政育人、服务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11月10日,研究中心成为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去年2月10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至今已一年有余。林金辉教授参与了《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去年第15期,本刊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对林金辉教授作了专访。一年多来,中外合作办学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创新、加强过程监管、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理论支撑,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中外合作办学新局面正在形成;与此同时,头绪还很多,难题还不少。一年多来,中外合作办学发生了哪些变化?如何进一步理清头绪,破解难题,改革创新,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保驾护航?本刊就此再次采访了林教授。访谈中,他介绍了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创新在深化
——访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 林金辉
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贯彻落实好《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
《世界教育信息》:尊敬的林理事长,您好!非常高兴您再次接受本刊的专访。正如您在去年召开的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主旨报告中提到的,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新的、关键的发展时期。您认为,在新的发展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最重要的工作是什么?
林金辉: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许涛先生不久前指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好《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办学者和办学单位必须按照许涛司长的统一要求,把《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好、落实好。
《意见》是建国以来第一份全面指导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中外合作办学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今后相当长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战略目标。我认为,这一战略目标是明确的,那就是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其中,提质增效是中心,服务大局是方向,增强能力是保障。换一句话说,一切中外合作办学活动,都必须围绕提质增效这个中心,只有质量和效益都提高了,中外合作办学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第六届、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的主题分别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质量与效益”、“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两届年会对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问题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讨,为当前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参考。
《意见》出台一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和一批重要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若干关键环节和改革举措取得重大突破,政府、办学单位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改革定力和改革合力不断增强,改革的机制和办法不断完善,改革创新正在向纵深推进,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的新局面正在形成。这些进展是有目共睹的。
《世界教育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不久前成立了。这是中外合作办学战线的一件大事。请您谈谈对研究分会未来发展的思路和设想。
林金辉:去年11月10日,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开幕前一天,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宣告成立。这是由有志于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事业的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中外合作办学学术团体和组织。我们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同心同德,不忘初心,做好科学研究工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提供理论支撑、专业支持和人才保障,办好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一流研究会。
2011年在厦门大学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闭幕式上,我提出了建立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的倡议,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响应和支持。筹备了5年多,研究会才得以成立,是难事,也是好事。如果像有些学术团体筹备短暂时间就成立了,那么在科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队伍壮大和年轻化上,就不能与今日相比。现在,我们已经成功举办了7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出版了十几部中外合作办学专著和《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工程系列丛书》,编辑出版了80多期《中外合作办学月报》,在SSCI、CSSCI重要刊物发表了几百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正式发布了国内第一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年)》;在此基础上,参与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起草工作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等,为国家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了一系列既有科学性又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报告。这些成果有许多是由年轻的博士和教师参与完成的。研究会成立以来,许多青年理论工作者和在教学及中外合作办学其他岗位一线教师踊跃参与。我对中外合作办学研究队伍茁壮成长,科学研究持续发展是持乐观态度的,充满信心的。
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是在《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理论支撑”的好政策感召下得以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是中外合作办学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标志。《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理论支撑。完善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布局,加强国际问题研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开展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研究。支持大学智库合作。健全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发展数据统计和发布机制。建立教育对外开放专家咨询组织,建设研究数据平台,健全决策机制。”《意见》字数不多,对理论研究花了这么多的笔墨,的确来之不易。这是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重要机遇,也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近一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和智库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国家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领导多次强调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要做政府决策的建言者、政策效果的评估者、社会舆论的引导者和办学实践的引领者。
值得一提的是,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的成立,离不开教育部、中国高教学会和厦门大学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离不开广大中外合作办学者和办学单位的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未来几年,我们在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下,将秉持“学术为本、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理念,做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开展高水平学术活动,推动全国性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新局面的形成;二是打造国家级智库平台,服务政府决策;三是开展针对性咨询服务,引领办学实践;四是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树立良好国际形象;五是建章立制,在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
二、做好有力的保障工作,夯实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的基础
《世界教育信息》:提质增效是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心工作。请您谈谈如何为做好这一工作提供保障?
林金辉:2017年,是贯彻落实好《意见》的关键之年。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创新必须顺应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着力做好各方面的保障工作,夯实提质增效的基础。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中外合作办学是党领导下的中外合作办学,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全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加强党的领导,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的根本保证。如果说,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改革的“特区”,那么,在这个领域,党的领导没有“特区”。中外合作办学既要遵循教育的基本规律,又要遵循自身的特殊规律;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健全教育对外开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目标制定、人才培养、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领导作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和改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加快培养一批优秀涉外办学管理人才。”教育部国际司许涛司长近期撰文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面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筑牢四个意识”,不仅是教育外事工作中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更是我们以“四个合格”为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扎实推进教育对外开放的思想保障。近一年来,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深入调研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情况,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已酝酿成熟。
二是修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加强法律保障。在我国教育涉外办学的16种形式中,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高于部门规章的国务院法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的办学形式。2003年《条例》颁布以及次年《条例实施办法》发布以来,这两个文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当前及今后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其中有些条款与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新实践有所不适应,存在调整乏力或缺失的现象,需要修订和完善,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例如,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要强化退出机制,但早期规定退出的“口子”太窄,对退出的政策措施难以提供足够的依据和支撑,等等。对于存在的问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把修订工作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体现了管理者成熟的姿态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已于去年12月正式启动;今年1月19日,许涛司长在教育部亲自主持修订工作专家组会议,对修订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预计2017年内基本完成,为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提质增效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为下一步对《条例》的修订提供经验。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为《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舆论准备。修订工作必须扎根于活生生的、火热的中外合作办学实践,在实践中汲取营养;科学调研是破解难题的基础和前提,要注意调研方法的科学性,采取真正科学的、综合的调研方法,开展前瞻性调研、问需性调研和指导性调研,并对调研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和理论提升,得出实实在在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科学结论和修订方案。
三是严格标准、从严审批,完善准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政策制度。《意见》出台以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政策设计的同时,适时推出了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改革方案和措施。除启动《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外,教育部国际司组织有关力量起草了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三个重要文件,即《关于高等学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关条件的申报指南》、《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赴境外办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通知》。截至2017年1月,这3个文件已经基本完成面向省市、高校征求意见工作,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件进一步成熟时即下发实施。此前成稿的关于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的指导性文件也在修改完善中。近一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制度正式启动,800多个机构、项目向社会“亮家底”,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有效推进了信息公开。目前社会和办学单位比较关注的中外合作办学退出机制问题,是《意见》明确要求必须加以强化的。在多轮评估退出112个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基础上,政策趋势显示,评估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之中。
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应对挑战,力求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世界教育信息》:请您谈谈中外合作办学如何在“双一流”建设中发挥作用。
林金辉:我在去年接受贵刊访谈中曾强调过,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力打造中外人文交流品牌,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制度的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办学活动,都必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否则就会走偏方向,甚至迷失方向。这方面,我在不少场合谈了许多,不久前应《人民日报》社的邀请作为嘉宾做客人民网时,也特别强调了“中外合作办学在推进‘双一流’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今年1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1月2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划》第六部分“统筹推动教育对外开放”是《意见》的具体化,提出了做好教育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比较发现,《规划》关于教育对外开放的论述,特别是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论述,其篇幅是历次“五年规划”最大的。《实施办法》把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到与高等学校传统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并列的高度,指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突出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社会贡献度和国际影响力,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突出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科技前沿紧密衔接,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国际交流合作中的综合实力。这一突破性的提法,是对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的要求,也是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新机遇。去年,教育部学位中心在第四次全国学科评估中,首次把中外合作办学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中,这是一个强化“双一流”建设中中外合作办学作用的强烈信号。与这一新的政策导向不相适应的是,中外合作办学定位不明确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办学单位把中外合作办学仅仅当作学校办学活动的补充,或者当作学校的“摇钱树”。应该进一步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界限,抓住机遇,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更多参与“双一流”建设和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中外合作办学的“辐射机制”和引进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天然优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世界教育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已经启航。您对进一步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有哪些建议?
林金辉:的确,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头绪还很多,难题也不少。理清头绪,破解难题,改革创新,使中外合作办学得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应做好下面三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应强化中外合作办学布局调整。中外合作办学布局包括区域布局、学科专业布局、层次布局和外方合作者所在国(地区)布局等。近年来,中西部地区高校获批的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年均占总数的50%以上;除西藏、青海、宁夏3省份外,内地其余省份均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截至2016年底,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东部地区占50%,中部地区站20%,西部地区占8%,东北地区占22%。数据显示,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域布局渐趋合理。为了加快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进程,应进一步加大区域统筹力度,加大对中西部中外合作办学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学科专业布局方面,截至2016年底,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理工农医超过了50%,其中工学比例最高,约占37%;管理学约占26%;法学、历史学的比例均在2%以下。未来中外合作办学应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应进一步严控商科、管理学科、国家控制布点学科的中外合作办学。按照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科学谋划学科专业布局,避免出现新的专业扎堆、比例失调现象。在层次布局方面,截至2016年底,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占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20%,其中大部分是硕士层次项目,博士层次项目不到20个。这个比例,仍然不够合理,应进一步鼓励提高办学层次,开展研究生层次尤其是博士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外方合作者所在国家(地区)布局方面,当前与我国合作办学的国家和地区有33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传统教育输出国与我国合作办学最多的格局仍然没有发生变化。调研显示,在许多中等发达或欠发达国家(地区)高校,也有不少我国急需的学科专业值得去探索,去引进。在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过程中,对合作国家(地区)布局应加大调整力度;尤其是“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机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成为中外合作办学布局调整的重要方向。
二是应突出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很重要,是改革创新的关键。修订法规规章,完善政策制度,是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的热点,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相对而言,教学这一核心的改革是比较滞后的。许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引进了外方合作高校的一些教学模式,采取了一些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管理的改革措施,却因得不到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而难以坚持,成效不大,进展不快,有的还半途而废。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改革比其他方面的改革难度更大,见效缓慢;同时,还存在认识的问题。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办学单位,存在一种认识偏差,认为应把主要精力用于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体制改革上,管理体制理顺了,才能腾出手来抓教学改革。其实,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创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而培养人才的中心工作是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最终都必须落实到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上,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如果教学如何改革,质量和水平如何提高,心中无数,方向不明,则所谓的管理体制改革,可能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也可能与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无关,还可能不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历史上,这些情况都存在过。有的所谓“改革”,是以降低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代价的。值得肯定的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一些办学单位已经认识到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并采取了工作重心下移的若干措施,例如,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评议和审批过程中,比较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共同制定以及课程体系设计和教学计划的可执行性;在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评价体系过程中,也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应聚焦师资质量,牵住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上面提到,教学改革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的核心,它包括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等等。课程指的是“教什么”,教学指的是“怎么教”,而课程教学都必须解决“谁来教”的问题。也就是说,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和教学实施的主要承担者是教师;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中外合作办学经验证明,办学质量高,最主要的是依靠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而如果人们对师资质量重视不够,就会偏离人才培养的本源,导致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失去最基本的依托。抓住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就是牵住了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这就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过程的唯物辩证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创新,中外合作办学师资质量有所提升,师资建设取得成效。不过也应看到,全国范围的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发展仍不平衡;一些办学机构、项目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师资建设难以体现中外合作办学特色和法规政策的要求;一些办学者由于短期经济利益驱动,压缩师资引进和培养成本,引进师资数量和质量存在“短斤缺两”;一些外方合作院校师资安排“捉襟见肘”,“飞行教学”所占比例屡破“红线”;降低门槛,临时招聘,“滥竽充数”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应着力完善提升师资质量的政策制度和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包括退出和禁入制度在内的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准入制度。应着手研究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外籍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加强聘任考察和考核,加强岗前培训和师德教育,在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把关上采取“一票否决制”和建立“黑名单”制度;二是研究制定调整师资结构的政策措施,逐步优化中外合作办学师资教龄、年龄和职称结构;三是建立中外合作双方教育机构在师资建设方面的实质性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强高水平师资海外培训、联合培养、互训互用;四是完善保障措施,改革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审批制度、健全检查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办学单位教师发展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和自主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质量;五是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年)》发现,不少办学单位在师资建设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应着力建设中外合作办学名师工程、精品课程,开展示范性建设,评选优秀教师,使师资建设的示范引领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来源:《世界教育信息》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