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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部分条款修改: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来源:    |   作者:    |   时间: 2013-08-07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新华网北京7月26日电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对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

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

十一、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应当经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变更,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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